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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09-08-31    阅读次数:220     

通  知  类  文  书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申 请 受 理 通 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许受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请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相关通知书。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审查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申 请 受 理 通 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许受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请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相关通知书。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许不予受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审查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许不予受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食 品 流 通 准 予 许 可 通 知 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许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 品 流 通 准 予 许 可 通 知 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许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许驳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许可。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许可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许驳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许可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食 品 流 通 变 更 许 可 受 理 通 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变许受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请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相关通知书。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审查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 品 流 通 变 更 许 可 受 理 通 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变许受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请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相关通知书。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变许不予受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审查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变许不予受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变许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变更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我局领取变更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变许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变更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我局领取变更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变许驳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许可。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许可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变许驳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许可。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许可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食 品 流 通 注 销 许 可 受 理 通 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注许受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请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相关通知书。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审查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 品 流 通 注 销 许 可 受 理 通 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注许受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请于    年    月   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相关通知书。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注许不予受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审查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注许不予受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注许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注销许可的决定。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注许准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注销许可的决定。

                 

 

                   (公   章)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注许驳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批准。其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许可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注许驳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我局决定不予批准。其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许可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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