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按规定,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缴款期限均为期后7天。从2011年1月1日起,凡无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企业和个人,其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期后7天规定执行,其他企业何时执行另行通知;
2、 涉及货运业发票开具业务的纳税人,其流转税纳税申报期限参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规定;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纳税人申报流程为:“先申报、后抄税”;
4、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缴纳期限以税局具体通知为准;
5、各税种最后缴款日为该税种申报截止日;
6、申报期内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期,办税服务大厅对外纳税申报受理停办;
7、纳税人若发生逾期纳税申报或税控抄报情况的,税务机关将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办税服务厅申报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夏令7、8、9月申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午间实行值班受理制度;
9、上述申报期限若有变动,以税局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