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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内资企业年检申报材料须知 |
2007/6/29 阅读次数:2022 |
内资企业年检申报材料须知
一、凡申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2006年度工商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正确填写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在填写年检报告书时,请勿折皱污损。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执照复印件。
3.法人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200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制企业还须提交200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国有独资公司也可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国有资产年度检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①对被审计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真实表述,并出具明确的审计意见。②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③加盖公章的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受送达地址《确认书》。
5.外省市企业在沪设立的分支机构年检时,还应提交其隶属企业2006年度已参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6.广告经营企业应提交《广告经营企业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告知书签收回执》。
7.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申报年检时,还须提交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出具的股东名册。
二、凡符合年检申报备案条件的企业年检时,应提交《承诺书》,公司制企业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2004-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2006年以来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可参照申报备案企业申报工商年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年检申报时间: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未申报的,年检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年检申报地点:各登记机关指定地点。
五、凡参加网上年检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sgs.gov.cn)进行申报,具体办法详见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上年检公告及须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二OO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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