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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答
2007-11-01    阅读次数:157     

1、 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3、问: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08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07年。

4、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5、 问: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6、 问: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3)例如某大专学历的考生,若报考2008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工作年限满5年”的报名条件,即指应于2002年(含)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7、问:请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
答:本市今年考试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

8、问:网上报名网址是什么?报名流程在哪里可以查看?
答:2007年11月1日起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并附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

9、问:此次报名是否还接受现场手工报名?
答:2008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取消手工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请于报名时详见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有关公告。考生可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10、问:请问咨询服务点工作时间?
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包括周六和周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11、问:网上报名系统中“地市”和“报名点”如何理解?
答: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即为考生选择考场所在的区、县(包括梅山地区)。各区、县均设有本次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点,也是今后网上订购的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收据的领取点,考生应慎重选择并牢记。

12、问:请问本市今年网上报名开通时间?准考证何时发放?
答: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包括星期六、日),即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从2007年11月1日上午9:30起至11月7日晚上24:00结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进行考试报名。考生准考证将于2008年5月8日上午10:00起,通过报名网站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13、问:请问参加考试地点如何确定?
答: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一般均安排在考生选择的区、县所属的学校。具体考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14、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07年度参加过中级考试并有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以便上、下年度成绩的合成。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15、问:外省市转入本市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自今年起,本市已和全国档案号及老考生库信息连接,故外省市转档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16、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的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本市报名办法继续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17、问:对违反承诺的考生,将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部长第3号令),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8、问:考试的报名与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费用?
答:根据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考试用书征订款等各项费用在报名时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相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19、 问: 2008年度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征订?
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8年度的考试。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并办理征订手续。大纲和教材费用可参见系统中所提示的费用。

20、问:征订的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领取?
答:考生可于2008年1月上旬到报名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届时请关注上海财税网站有关领书公告。

21、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是否可增设由考生付费,集中快递送书上门的服务项目?
答:因为整个网上报名系统由全国考办统一开发运行,其中的收费项目也由全国考办统一设定,今年尚不能开通此项功能。我们将建议全国考办,在下次修改、完善网报系统功能时予以考虑。

22、关于“网上支付”如何操作?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系统网上付费演示点击银联标志,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进行缴费。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52504520。

23、问:对“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有什么要求?
答:除个别银行外,印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一般都可以实现网上支付功能,详见银联支付网页说明。在网上支付前一般应先到其发卡行办理网上支付的开通手续。所以考生应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先行办妥开通手续,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24、问:办理“网上支付”是否必须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
答:凡是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都可以代为办理缴费。

25、问:无法办理银行卡网上支付开通手续的考生,如何缴费?
答:(1)本市各区县报名咨询服务点现场均设有1至2台银行POS机,并与网上报名系统的计算机连接,该机器支持所有银联借记信用卡(不支持贷记卡)现场刷卡支付相关费用。
(2)由于此方式涉及上网登录、刷卡付费等多道手续,操作速度较慢,会发生缴费考生长时间排队等候的情况。希望考生尽量采用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

26、问:采用网上缴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为了尽可能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可在报名时所选定咨询服务点所在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征订的考试用书的同时,索取报名、考务费用的发票和订购考试用书的报销凭据。对不订购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11月19日至11月23日),直接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索取发票。考生索取发票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以便核对、登记。

27、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按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7)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缺陷所致,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增添后期处理工作量;
(8)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9)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28、问:如何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5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请考生注意上传照片的质量。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查看自己的照片。

29、问:对考生选择考前培训学校能否提供一些帮助途径?
答:上海市财政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从2007年11月1日起,我局将通过上海财税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栏目公布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培训备案学校名单,以及2007年度上述各校培训招生规模和考试合格率情况,供考生选择培训学校前参考。对于开设网站的培训学校,将同时提供网上链接。

30、问:何时可以成绩查询和下载?
答:请于2008年7月中旬起30天内在上海财税网站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通知单将不再另行发放。

31、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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