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集团公司外资统计主管部门:
根据《上海外商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09年定期统计报表)中的有关要求,2009年外商投资统计报表已通过网上直报系统进行上报。
为确保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制度顺利执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水平,我们根据目前上报统计报表的情况,整理出以下五类项目:
1、990家市级重点项目中至今还未申报报表的项目(含填报中和返回修改项目)(见附件一)。
2、本月上报的实到外资大于合同外资的项目(见附件二)。
3、相同的验资文号重复上报的项目(见附件三)
4、验资报告有效期超过一年,即验资报告时间在2008年3月以前的项目(见附件四)。
5、当月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要求各统计主管部门报送纸质验资报告到市商务委(见附件五)
现要求各主管单位在2月2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逐一落实未申报的市级重点企业上报统计报表;
2、对实到大于合同、同一验资报告重复报和验资报告超期的项目核实后将实到外资予以剔除(如涉及历史数据有问题,可在今后到“历史数据调整”中进行相应调整);
3、对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务必在2月27日前将验资报告报送市商务委员会。
相关附件和本通知同时通过外资工作专用邮箱下发,请注意查收。特此通知。
联系人:钱司玮 施春 62752200-360 62750235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资促进处(开发区处)
2009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