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报刊商标申请有新规 商标局发出《关于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9-02-27    阅读次数:262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月17日发出通知,对商标申请人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注意的事项作出说明,并对提交的材料提出了相应要求。

  通知指出,《商标法》第十条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其整体是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报纸、期刊、杂志名称的,可以初步审定。因此,商标申请人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的,除按照商标注册申请的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商标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一是同我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相同的;二是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三是属于《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商标局需核对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的。

  对于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通知规定应当符合两项要求:一是商标申请人名义应与所提交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上显示的持有人名义一致,二是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应与所提交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上显示的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报纸、期刊名称相同。

  通知同时对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的两种途径作出说明。一种途径是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交。商标申请人可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将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与商标注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商标局。另一种途径是在商标注册补正程序中提交。商标局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将依法向未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提交有效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的相关商标申请人发出商标补正通知书。商标申请人在收到此类商标补正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补正回文程序提交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 上海兼职| 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