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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住禁商"松绑临街首层住宅身价倍涨 |
2009-02-15 阅读次数:241 |
日前广东省政府最新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在放宽经营场所要求方面,允许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业界人士都将此认为是金融海啸下广州"住禁商"松绑的信号。 记者采访写字楼和商铺的业内人士时,他们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对商业旺区临街首层住宅的影响最大,有可能使其"咸鱼翻生"身价倍涨。 首层住宅商铺租金看涨 中原地产黄韬估计,"住改商"商铺物业的租价和售价将在短期内有所上涨,他表示,在未禁止"住改商"前,天河南一带一套一楼住宅改成商铺,房价可以从60万元涨至200万元,禁止"住改商"时期,其价格直线下跌至80万元左右,现在则有可能涨回200万元的水平。 "住改商"开禁后,在住宅小区中经营的商家可以吃颗定心丸,不用再担心随时会被取缔,有了稳定的营商环境,这也可能令商铺的租金上涨。 对写字楼影响不大 中原地产刘泽荣表示,无论是否禁商,广州在住宅办公的情况一直存在,因此"住该商"松绑后对写字楼的影响应该不会很大。有熟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人士认为,之前在住宅办公时已经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都可以得到续期,继续留在住宅办公。限制仅对想进住宅办公的新公司有效,他们不能用新的住宅地址作为公司注册的地址办理工商登记。而部分企业也可以花钱通过中介代理做工商登记,然后"隐藏"在住宅中办公。 业内人士认为,受影响较大的,会是目前可以办理工商登记的部分小户型商务公寓。 "住改商"原则不扰民,宜先公示 据悉,"住改商"禁令松绑后,最大的问题就是扰民。目前广东省针对放宽"住改商"工商登记的政策出台后,广州落实的细则则还未见出台,有消息称,广州有关部门正在草拟"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满堂红中山八路地铺负责人告诉记者,荔湾区金花街2007年曾对"住改商"的15个单位进行公示,当时由于"住改商"仍未解禁,因此只能是改为临时经营场所,要通过审批取得证照才能经营,否则会被取缔,这种做法值得推崇。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坐落于金花街隆庆北街内的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居住,在房东申请后,街道已同意这间屋子作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在公示的时间内,如果街坊有意见可以向街道提出。 广州工商局局长陈斯达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广州市"住改商"大致分为三类情况:在住宅小区内的商铺,这一类目前一般不让其改作商业用途,而并不造成噪音扰民的商铺可以适当考虑放宽限制;第二类是临街一楼的商铺,这一类要根据该地区商业网点布局的规划要求。由区和街道牵头来确定该地段能否经商,然后再由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他表示,对申办从事饮食、娱乐、汽车修理和洗车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噪声干扰等行业,要充分考虑其经营场地和卫生、环保、消防等问题或提高准入门槛,确实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不予准入。 ■相关新闻 广州"住改商"政策九年三大变 广州市最早一次颁布"住改商"禁令是在2000年。然而两年之后的2002年广州则又重新为"住改商"松绑,出台《关于明确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现在广州白领逛街热门地点河南一路、六运小区、江南西、淘金路、建设六马路小区等商圈就是在当时迅速成长起来的。 但好景不长,2005年5月1日,广州正式叫停"住改商"。天河南一带通过"住改商"模式运行的餐饮小店甚至在一夜之间消失,一些投资者以高价购进被当做商铺使用的一楼临街住宅也单位工商登记无法在续期之后,物业身价大幅"缩水"。 此后,大约从2007年6月份开始,政府在严格执行"住改商"一年多后,广州又有天河区等多个商铺旺区的规划出台,如《天河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7-2020)》等,以"不扰民"为原则不再对住宅禁商一刀切。 再就是近日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广东省《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允许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至此,"住改商"禁令再次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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