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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优化纳税服务 征纳关系更和谐
2009-01-21    阅读次数:212     
  2008年,全国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不断优化和改进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水平和税收的稳步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
  纳税服务组织不断健全
  在2008年机构改革中,国家税务总局组建了纳税服务司。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定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目前省以下税务机关正在抓紧研究筹建纳税服务组织架构。这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从“管制”向“服务”转型的进步,专业化、扁平化的纳税服务组织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统一、规范、高效的服务。
  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应用电子手段改进服务方式是税务机关追求的重要目标。目前,税务机关已将绝大多数纳税人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登记、申报、缴款、核算、咨询、辅导等业务的电子化处理。
  ——推行多元化报税方式。
  目前,全国范围内采取的申报方式有纳税人到办税场所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代理申报等申报方式;在税收缴款方面,采用了现金、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委托银行代收等多种方法。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除增值税个别业务外,均可自愿采取网上办税方式。目前,纳税人在国税系统通过电子方式申报的税额占申报纳税总额的比重已超过50%,在地税系统也达到40%以上。
  ——推进税库银联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积极推行财税库银税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办法,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的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纳税人由过去到银行、税务等部门多头、多次办理税款申报缴纳优化为只需到税务部门办理即可。
  ——提供网站服务。建立健全网上办税工作机制,大大方便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建立和完善了纳税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指南、行政许可、发票小样、纳税人权益、网上调查、下载中心等八项模块,纳税咨询、宣传辅导、申报纳税、“网送税法”等服务功能也在逐步完善。截至目前,各地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累计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达10亿人次。
  ——提供短信服务。2008年,税务机关统一以12366作为为纳税人服务的短消息码号,方便纳税人记忆使用,拓展涉税咨询和政策辅导等短信服务内容,供纳税人自行定制。各地积极开展申报纳税、违法预警、税收优惠政策告知等提醒服务,信息反馈、服务评价等互动服务。
  大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2008年,税务机关不断推出和更新服务产品,以满足广大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主要有:推广办税服务厅统一标识,方便纳税人办税;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办理;推出以“一窗式”、“一城通”、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服务产品,广泛实行首问责任制;适当增设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和办税窗口,合理设置和调配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采用排队叫号系统,延长办税时间等措施,缓解了纳税人排队拥挤,方便纳税人办税。
  与此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认真清理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从200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报送的18张主表、195份报送份数和375项附列资料将不再需要报送。同时,大力简化纳税人办税的审验证件,对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此外,各级税务机关全面落实同一地区的国税、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等涉税事务,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涉税事务要求,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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