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市民张先生在本市一家大型商场捡到一只黑色公文包,内有驾驶证、信用卡、现金、合同,还有一本姓名为JELENA的美国护照,派出所民警通过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发现JELENA女士居住在某小区,下午即派员上门送还了失物,JELENA女士十分惊异于公文包失而复得的速度,更对市民的热心以及警方的高效表示由衷的感谢。
境外人员来华后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是中国的一项法律规定,这既便于行政机关的管理,也是为了保障和维护来华境外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本市公安机关已建立全覆盖的住宿登记网络系统,但每年仍有一些境外人员因不了解或疏忽违反了此项法律规定,且对办理签证(签注)、居留许可手续带来影响。
警方提醒:1、境外人员在宾馆饭店、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中国的外国机构或中国的外国人家中住宿,均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手续;2、持“L”、“F”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要注意每次来沪均要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3、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变更住址后也要及时办理住址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