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局通知,自2008年12月25日起,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加入本市“财税库银”联网系统,根据上海市税务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委托银行划转税款协议书》的内容,在现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6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基础上,新增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分支机构开设有银行结算账户的纳税人办理网上电子申报税款划转业务,办理手续等同前6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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