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普通市民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个体经营将不再受行业限制,经营者只要不从事污染、噪声等扰民活动,就可以正常做生意。
昨日,沈阳市工商局出台了“促进沈阳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包含了30条拉动经济、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
沈阳市工商局局长程云伟说,“明年将是近年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的一年,外部需求的明显减少,会使沈城部分行业企业的发展加大。此次推出30条举措,就是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
记者看到,“30条举措”中包含了从下放企业登记事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到降低自主创业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诸多方面。粗略计算一下,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限制、简化企业登记手续的内容共有20条,占总内容的67%。
除了直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工商部门还尽可能为企业提供方便。如第29条举措中,建立沈阳经济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企业登记文件互认制度,企业登记异地初审时,对冠以“沈阳经济区”的企业迁出迁入时可以保留原企业名称不变。
另外,对公司名称提法方面,“措施”中也充分考虑到了企业的“商誉”。第14条措施中规定,企业住所可以不具体登记为乡镇及村屯,直接申请登记为开发区或工业园区。
30条举措部分内容
1 下放登记事权。赋予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工商局市级登记管理权限。
2 放宽公司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限制。可评估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
3 放宽公司对外投资比例限制。允许公司自主决定对外投资数额,对外投资比例不受 其注册资本及净资产数额的限制。
4 放宽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收资本未全部到位的外资企业,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对前 置审批中明确载明连锁总部可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的经营项目,其设立的连锁分店无须重 新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5 放宽分公司经营范围。允许分公司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 外埠企业在沈投资且使用其字号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
7 企业住所可申请登记为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不具体登记为乡镇及村屯;允许自然人 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个体创业的经营场所。
8 简化企业登记手续。对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不变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再重新提 交验资报告;对外资企业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由董事会或投资者决议或 决定的,免于提交董事会或投资者决议或决定,可直接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9 简化企业年检手续。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年度审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年度检验时一律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10 减少外资企业审批手续。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 机构,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再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直接申请登记。
11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地方法规、规章和其他部门文件设定的审批项目一律不作为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
12 支持连锁经营。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通过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投资方式, 设立分店或加盟成为其他连锁店的分店开展连锁经营;允许个体户接受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委托,从事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代销业务。
13 支持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创业。对有就业愿望的,免费培训经营技能。
14 改进企业年检方式。对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和大型连锁企业实行上门集中年检。
15 免收行政性费用。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和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对新设立的房地产企 业免收登记费和年检费。
16 建立沈阳经济区企业登记文件互认制度。实行沈阳经济区内的企业登记异地初审,对冠以“沈阳经济区”的企业迁出迁入时可保留原企业名称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