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只能等待
“我们不可能为其出具这样的证明。”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投资合伙企业在全国都是个新生事物。由于这种企业既非法人也非自然人,对其的登记,只有上海、重庆等地走在全国前面。
许方是卧龙投资的一般合伙人,作为私募基金的操盘手,他目前还管理着2000多万的资产。对于私募阳光化,许方有着很高的期望。他认为只有阳光化才能做大规模,才是投资合伙企业的最辉煌前景。
“但现在看,我们还得等。”许方说。
分析
私募想要阳光 还需政策配套
2007年6月1日,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开始实施,里面专门增加了有限合伙条款,这样为私募基金开了一条路。
有了法律“撑腰”,上海去年9月注册了朱雀投资合伙企业,而深圳、北京、成都的投资合伙企业也相继破茧。
上海朱雀的业绩确实骄人——其上十亿的运作资金在同期股指缩水约60%,公募基金收益惨不忍睹的情况下,收益为-9.71%。
有限合伙企业是国外资本市场投资管理领域主流的组织形式,它极大承认了专业投资管理人士的价值,同时更好地约定了责任和权利,符合未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
对于私募阳光化,应该说各方做了许多工作。在国家监管层面有诸多支持的言论;在执行层面上,工商、税务、银行等都一路开了绿灯,但最终由于证券登记机关不松口,投资合伙企业只能游移于股票市场门外,令所有的努力大打折扣。
重庆功伟律师所主任沈功伟表示,证券登记机关的严谨是完全应该的。但在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都已经进行调整后,证券登记条例是否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呢?
政策之间应该相互配套,而不应该互相抵消,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否则,解放思想、完善资本市场、支持新生事物就会流于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