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改革促深圳经济飞速发展
昨日,“创新写辉煌———深圳工商物价三十年发展成就展”在深圳市工商局四楼正式开幕。站在记载历史的展板前,自1982年即进入工商系统工作的老工商人———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叶小琦感慨不已。回首过去,这位当年才24岁的小伙子如今已进入知天命的年纪,但伴随特区发展的每一次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都让他记忆犹新。
“每次改革之前总是充满各种声音,但特区工商人始终坚持着先行先试、大胆尝试和冲破常规的精神,即便有些探索付出代价或最终被叫停,但我们仍然无怨无悔,觉得是此生做过的最有意义的事情!”叶小琦自豪地讲述,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三十年里,深圳的各类企业从无到有、从量到质,在经历了起步、高速发展后,逐渐配合特区新定位进入转型期。而作为市场主体的审批和管理部门,工商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并为特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第一阶段1979到1990年起步壮大
“从商业企业极度匮乏到清理‘公司热’”
深圳建市前,整个经济非常封闭,因此在数十万建设大军涌向深圳时,令“拓荒牛”们最头疼的竟是吃饭难、住宿难问题。为此,工商部门一边鼓励曾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重操旧业,一边改革企业登记管理体制,率先在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上打破部门和行业间限制,又将分散注册改为集中注册,使企业数量持续增长。
“深圳建市前,原宝安县除了几家国营百货商店外,其他的多为集体小店,整个经济属于封闭型经济,尚不存在外资、内联企业。1979年3月建市后,随着‘杀出一条血路来’的呐喊,数十万建设大军从全国各地涌向这片热土。由于人口剧增,原有商业、服务业网点不足,‘吃饭难’、‘住宿难’等问题凸显。”叶小琦说,当时人们仍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旧思想观念的影响,认为从事个体工商业低人一等,也担心再割“资本主义尾巴”,所以不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商业企业都发展缓慢。
为了尽快解决商业网点不足带来的各种供求矛盾,市工商局鼓励部分以前曾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重操旧业,允许和支持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进入市区墟镇开设具有地方风味特色的饮食、服务、修理等店档,个体经营和商业企业均因此起步。叶小琦记得到1982年,深圳商业企业就从1979年的196户发展到705户,增长了260%。其中,服务业占了很大比例,大多是旅店、餐饮店等和农副产品销售部等。
随后,深圳企业登记管理开始不断进行改革。1984年8月,深圳企业登记注册由分散审批改为集中审批,并在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上率先打破部门、行业间的限制,允许企业多种经营。“简单地说,就是除了国家直接调控的水电气等,其他的如五金店也可以卖粮食。”叶小琦说这使深圳企业发展加快,这一年年底,全市企业户数已发展到4314家,当年增长了一倍多。
然而,商业企业的激增也带来新问题。1985年,国内首次出现“公司热”现象,一些小企业起大字号,滥用“公司”、“总公司”等名称,经营范围无所不包,搞买空卖空等。“由于过去没有体制,解禁之后,形成一股公司注册风,再加上那时注册审批材料要求比较低,一方面骗子公司、皮包公司多,主要是倒卖进口批文等;另一方面,当时党政部门也可以成立企业,但由于没有管理和经营经验,这些公司不少都亏本,也需要清理。”叶小琦回忆说。
同年12月至1986年12月,深圳即对6692家各类工商企业(外资企业除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准予重新换发营业执照的5734家,撤销958家。而1988年8月至1990年初再次清理时,又撤销公司843家,并确定公司分级设立原则。这期间,深圳企业数量增幅放慢,1989年至1990年,2年仅增加企业4145家。
●第二阶段1990到2000年高速发展
“企业注册‘审批制’改‘准则制’轰动全国”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深圳后,特区工商人再次发挥大胆改革的精神,隔年便正式出台了《深圳企业登记管理规则》,企业注册由政府“审批制”转变为“准则登记制”,深圳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成为当年全国轰动一时的大事,深圳企业的注册量进入高速发展期,掀起投资高潮。
“1993年2月,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政府一号文件就是《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并制定《深圳企业登记管理规则》,对企业登记注册制度进行改革,企业注册由政府审批制转变为准则登记制。”谈及此事,叶小琦非常激动。
这意味着除了《深圳市投资导向目录》规定的限制项目外,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注册事项,不需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企业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可使企业登记的时间缩短1/3,外资企业的开业登记时间更是比原来缩短了4/5时间。
“当时这个事儿可以说是轰动全国,但其实在政策出台前,有着极大争议。”叶小琦说,由于从1983年开始,国家工商局委托市局代理其直接核准登记和管理深圳市范围内的外资企业,因此新的注册登记制度等于不仅是针对内资企业,把外资企业也纳进来了,大大降低其登记门槛。“工商系统内部和海关等其他部门对是否要做出这个探索充满各种声音,有些人觉得不行,担心发了执照后,上面会有看法,是滥用权力。但邓小平南巡时讲的‘特区要先行先试,冲破一下法律的禁区,大胆探索’的话强烈鼓舞着深圳,最终这一制度得以改革,和香港与国际上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一致。”
而这一消息传到大洋彼岸的美国、加拿大等地后,深圳立即变成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国内外的投资者纷至沓来,新的投资高潮在深圳兴起。同时,由于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得到进一步简化,各类企业增长速度愈发明显。仅新制度实施当年,全市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就达到10962家,是1992年新设立企业数量的2.6倍。
不过这一大胆探索,实施三年后,还是因为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反对而被叫停,但这并未在老工商人心中留下疙瘩,相反在说起此事时都充满了自豪感。“我们觉得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即便后来被叫停,也是一种有益尝试,给其他城市提供了经验。”据叶小琦透露,事实上,此事近日又被国家有关部门重新讨论和研究,他始终认为这仍是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将来的一个发展方向。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转型升级
“企业登记注册
由量进入质的发展”
2000年以后,深圳由于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等因素,逐渐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定位也开始发生变化,“三来一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装企业等因技术含量低、污染大等面临转型。这一时期的工商部门配合市政府,帮助企业转型,并更注重自身的服务和注册企业的质量。
“为了更好地促进深圳经济发展和配合市政府,我们在企业登记注册或更换证照时,主动为企业分析当前趋势和营商大环境,帮助其转型,并筛选符合城市定位和有前途发展的企业,对企业品质要求更为严格。“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只是规定工商部门对企业注册登记所需资料、文件等进行形式审查,即不负责其材料实质。而2003年开始核准其材料的真实性,2006年工商部门与其他一些前置审批部门进行了联网,相关部门批复的批文等都可以在网上找到,避免了虚假注册现象出现。”
而对于目前重点扶持的企业,叶小琦说是以高新技术和世界500强企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金融服务业企业。这样的扶持主要通过两个手段进行:一是“高效优质服务”,对一些享受政府直通车的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优惠政策;二是“提高登记质量”对一些大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同时,我们探索登记注册业务扁平化管理模式,构建所有登记注册业务‘一门受理’的‘连锁式’登记注册工作模式,打造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平台。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时间也由最初的15个工作日到现在的5个工作日了。”
“这几年,深圳企业登记数量减缓,但生产制造业的企业明显减少,金融服务和高新技术企业均增加了,因此企业质量比以前高。”叶小琦表示,每一年工商局都要向政府详细报告全市企业经济分析情况,如今年引进了哪些企业,现有企业经营状况等,由于信息数据准确,成为政府做重大决策时的重要依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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