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信息化知识竞赛决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经总局领导批准,定于12月下旬在北京组织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队组成
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工商局通过初赛选拔的代表队代表本省工商系统参加总局组织的决赛。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队员和1名替补队员组成。
代表队领队由省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代表队队员应当是同一地市级(含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或者县级工商局的正式干部;每个代表队至少有2名工商所队员、1名女队员。
二、代表队报名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如实填写代表队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领队、正式队员及替补队员,加盖省工商局公章后于12月10日前报总局信息化知识竞赛工作办公室,并附送参赛队员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一)为保障决赛的公平公正性,对参赛队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代表队和参赛队员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决赛资格:
1.代表队队员的组成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要求的;
2.参赛队员属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二)代表队参赛队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预决赛和总决赛时相应加分(每个队员最多加10分,每个代表队最多加20分):
1.截至全国决赛之日年满40周岁队员;
2.工商所、工商分局以上单位领导(含副职)队员。
年龄加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职务加分应当出具任职文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
四、预决赛
代表队通过抽签方式分5个组进行预决赛。每个代表队派3名选手参加。预决赛包括上机考试、风险答题和抢答3个环节,每组决出前2名进入总决赛。
五、总决赛
每组预决赛的前2名代表队参加总决赛。总决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包括必答、抢答2个环节,决出前6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包括上机操作、风险答题2个环节,决出名次;若出现得分相同、影响计算名次的情形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加赛,通过抢答环节直至决出名次。
六、奖励办法
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向获得团体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向参赛队员颁发证书和奖品。
个人奖:设最佳表现奖3名、优秀表现奖7名。向获得个人奖的队员颁发证书和奖品。
组织奖:设组织奖6名,向获奖者颁发奖牌。组织奖根据各省在线测试答题参赛率和平均分确定。其中,参赛率、平均分排在前3名的获得组织奖,若同一省的参赛率、平均分均列前3名的,不重复颁奖,剩余的组织奖名额由参赛率排名靠前的单位获得。
七、其他事项
所有参赛队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并统一着工商制服冬装。
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局联系人:周君;
联系电话:(010)88651656、68013554(传真);
电子邮箱:zhoujun@saic.gov.c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