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企业出现偷税问题后如何处理
2008-11-03    阅读次数:395     
  税收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涉税违法行为而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引起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税收行政责任和税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偷税罪有两个判断标准,具备其一即构成犯罪:一是偷税数额较大,即偷税的税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10000元:二是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犯偷税罪,偷税的税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的税额占应缴税额30%以上且超过10万元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处罚。据此,如果这家新办企业的涉税违法行为构成偷税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其行为给予认定。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 上海兼职| 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