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若干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一是明确加快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二是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产业环境。三是改善非公企业的融资环境。四是为非公企业引进人才创造条件。五是推动非公经济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六是理顺非公经济管理和服务体制。
若干意见下分十七条款,分别为:(一)基本思路。(二)主要目标。(三)实现非公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四)鼓励非公经济参与产业及配套产业的发展。(五)扶持科技型非公企业发展。(六)鼓励非公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七)推动非公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八)支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九)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十)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十一)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十二)完善投资型、技能型人才落户政策。(十三)推动有优势、有活力的非公经济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十四)形成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十五)完善非公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十六)加快非公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十七)支持区县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