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对外宣布,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根据两部门发出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继今年8月1日起我国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此次调整将再次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至14%,此外部分玩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将提高到14%;此次调整还提高了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税率提高至9%到13%不等。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政策调整主要为了应对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放缓面临的挑战,尤其是出口增速的放缓,通过扩大内需,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
此次大规模调整商品出口退税率再次凸显我国政府“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意图,也是继近期增加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实施新的外汇管理条例和两次下调“双率”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控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国的出口增速也明显放缓,前9个月中有8个月的出口增速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比去年同期下降8.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回落的2.3个百分点中,有1.2个百分点来自于出口减速。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大幅下滑,进口需求回落,必然会对中国出口产生不利影响。若不采取措施,预计今后出口还将下滑,出口企业困难进一步增加,将会对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