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上海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外资及代表处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税务办事指南
公司案例
相关法规
投资类型及流程
注册流程及费用
外资及代表
财税资讯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票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发票认证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抵扣
一般纳税人税负计算
金融扶持优惠政策
文化创意优惠政策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财政税务优惠政策
资金扶持优惠政策
工商服务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其他优惠政策
推荐信息
·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
税收政策摘要...
·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0-20 阅读次数:115
文号: 财税[2008]46号 颁布时间: 2008-09-23 执行时间: 2008-09-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二、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对《目录》进行更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分享到
0
友情链接
|
上海分类信息
|
上海兼职
|
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
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