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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的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合作会议上获悉,为了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进一步联动发展,三地工商部门于9月11日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工商三号、四号、五号文件,在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保护三个方面作出了区域一体化联动部署。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长江三角洲地区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苏浙沪三省市的联动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作为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准确把握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更加积极有效地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一直是三省市工商部门共同追求的目标。去年12月,三地工商部门在上海召开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一次合作会议,率先拆除行政篱笆,共同签署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工商一号、二号文件,推出《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外资合作交流六项举措,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工程正式启动。一年来,三地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苏浙沪工商部门“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并有效运作。
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制造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今年8月,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加快提升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一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合作会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召开的。
在这次会议上,三地工商部门共同签署了公平交易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保护协作协议。这标志着在一体化监管的格局下,三地工商部门将实现知名商标共保、重点商品共认、格式合同共立、“订单农业”共推、违法案件共查、执法信息共享、非法传销共防、反垄断行为共治、公平竞争体系共建的目标。
三地工商部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在共同办案中寻找合作点,共同营造统一、平等的区域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