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的政策。3月10日,科技部网站刊登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众创空间”瞬间成为了网络热词,今天带你对这一新词和指导意见进行逐一解读。
“创客”,一个中国人陌生的名词,未来可能像“网吧”一样普及。
1月28日李克强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培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还明确指出,要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对并其加大政策扶持。
解读:众创空间什么样?
“创客空间”=“车间+艺术工作坊+实验室”
对“创客”们来说,创新是一种兴趣、一种生活习惯,昨天的幻想可能成为今天的现实,而今天的幻想也很可能成为明天的现实。
“创客”是可以改变未来的一群人,因创客而生的“众创空间”则是未来科技世界的最佳承载器。
标准——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
模式——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服务——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3月10日,科技部网站刊登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意见》指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意义重大。
《意见》明确,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是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
四是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六是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七是丰富创新创业活动。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创业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
八是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业示范工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政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众创空间”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兴产物
《光明日报》如是评论说: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上世纪80年代,普通民众的“草根创业”蔚然成风,成为推动当时中国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天跻身于富豪榜的刘永好、宗庆后等成功人士,他们最初的创业,就是从并不起眼的小生意起步的。而更多的创业者虽然并未像他们那样登上金字塔尖,但大都也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他们共同的努力为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奠定了发展的基础。
但是,在中国经济增长达到了一定水平后,由于政府加大了对经济运行的掌控,导致民间的众创空间出现了萎缩,难以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力量。因此,本届政府建立以后的两年来,大刀阔斧地推行了简政放权,通过取消和下放大量政府审批事项来释放市场活力,其目的就是希望发展众创空间,用千百万“草根创业”的努力来化解GDP增速不足所产生的问题。
相比于80年代,今天的创业者需要面对复杂得多的市场环境。即使政府支持创业,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已经基本完成了在很多行业的“排兵布阵”,留给创业者的市场机会并不多,同时创业成本的高昂也会使很多人畏难而退。
针对这种情况,还需要在未来的国资国企改革中作出通盘考虑,国有资本有必要退出一些竞争性领域,向社会提供更多众创空间。同时,还需要政府拿出切实措施来支持“大众创业”、“草根创业”,在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像80年代那样对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80年代的创业者推动了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期待,今天的创业者,同样能够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握住历史机遇。
自上而下改革政策在落实 各地探索新模式支持“创客”
从政府层面来说,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快改革步伐,简政放权,给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留出空间,搭好舞台。通过政府放权让利的“减法”,来调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的“乘法”。
实际上,“创客”密集的北上广深等地政府已经注意到并开始重视这些来自民间的“科创”力量,并纷纷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例如,目前改革先行先试的中关村正探索工商登记“四证合一”,并认证了一大批集中办公区,不要求每家公司都有门牌号,一张桌子也可以是一家企业;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这些简化办公地注册等工商登记手续,无疑进一步降低了创业门槛。
上海市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建设100个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DIY实验设备的“社区创新屋”,鼓励普通市民开展创意和创新实践活动。
近日,成都也发布了《“创业天府”高新区引领工程方案》要点:到2020年,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路径资本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格局。聚集各类科技创业人才5万人,孵化科技创业企业1万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创新型企业1000家,新增上规企业500家;建成孵化载体600万平方米;聚集各类金融机构1000家。从吸引高端人才进区创业、打造全国一流的众创空间和创新孵化载体、建构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创业环境氛围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将设立创业扶持资金,每年拿出1亿元支持成长型科技创业企业发展,每年投入创新创业的各类资金不低于10亿元。
“众创空间”对创投概念市场带来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表示,将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也来越多的企业及风投人士也看到了商机,为一些私募及孵化器带来了新的风向标。
相关政策链接
2015年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
2015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和转变职能,便利投资创业、规范市场秩序;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2014年出台13个文件为创业创新助力。分别是: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指导意见全文下发
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根据意见,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
其中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构建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丰富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八个方面。
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加强政策集成。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壮大创新创业群体。完善股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开放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构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更多创业者加入和集聚。加强跨区域、跨国技术转移,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有效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强化创业辅导,培育企业家精神,发挥资本推力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创业群体高度活跃,以创业促进就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五)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推动大众创新创业。
(六)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
(七)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八)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二)加强示范引导。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业示范工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加强协调推进。科技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各地要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