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关于小微企业预缴申报表填报事项的提醒
2014/8/18    阅读次数:2268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现就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查账征收企业

  1.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

  A企业是查账征收企业,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3年年度汇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2014年7月预缴申报中,《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30000元,之前已累计预缴2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30000*15%=45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9

  实际利润额(4+5-6-7-8行)

  

  30000.00

  10

  税率(25%

  

  0.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750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4500.00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2000.00

  ……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行)

  ——

  1000.00

  

  企业当期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元,累计预缴税款3000元。

  接上例,该企业2014年10月预缴申报,《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120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120000*5%=60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9

  实际利润额(4+5-6-7-8行)

  

  120000.00

  10

  税率(25%

  

  0.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3000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6000.00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3000.00

  ……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行)

  ——

  21000.00

  

  2.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且低于(含)30万元的

  B企业是查账征收企业,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3年年度汇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2万元。2014年7月预缴申报中,《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40000元,之前已累计预缴5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40000*5%=20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9

  实际利润额(4+5-6-7-8行)

  

  40000.00

  10

  税率(25%

  

  0.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1000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2000.00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5000.00

  ……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行)

  ——

  3000.00

  

  3.二季度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小微优惠的

  C企业是查账征收企业,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3年年度汇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2014年7月预缴自行申报时企业未填写小微减免税,《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30000元,之前已累计预缴20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9

  实际利润额(4+5-6-7-8行)

  

  30000.00

  10

  税率(25%

  

  0.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750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2000.00

  ……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行)

  ——

  5500.00

  

  接上例,该企业2014年10月预缴申报,《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60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60000*15%=9000元,之前已累计预缴75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9

  实际利润额(4+5-6-7-8行)

  

  60000.00

  10

  税率(25%

  

  0.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1500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9000.00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7500.00

  ……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行)

  ——

  

  

  由于企业在三季度申报时一并享受了累计减免的9000元税款,当期实际多缴1500元。根据预缴申报表填报规则,应补(退)所得税额<0时填“0”。企业当期实际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在以后预缴申报时抵减,未能抵减的经年度汇算清缴后予以退税。

  

  二、核定征收企业

  对于核定征收企业、在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增加“小微企业相关信息表”页面。在该界面中,核定征收企业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由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

  D企业是定率征收的核定征收企业,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3年年度汇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2014年7月预缴申报中,《预缴申报表(B类)》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之前已累计预缴3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30000*15%=45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项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4*5

  6

  30000.00

  ……

  税率(25%

  10

  0.25

  应纳所得税额(6*109*10

  11

  7500.00

  减:减免所得税额

  12

  4500.00

  已预缴所得税额

  13

  3000.00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

  14

  0.00

  

  企业累计应纳所得税为7500元,累计可减免4500元,由于已预缴3000元,当期应补税0元,即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上例,该企业2014年10月预缴申报,《预缴申报表(B类)》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110000*5%=55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项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4*5

  6

  110000.00

  ……

  税率(25%

  10

  0.25

  应纳所得税额(6*109*10

  11

  27500.00

  减:减免所得税额

  12

  5500.00

  已预缴所得税额

  13

  3000.00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

  14

  19000.00

  

  2.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

  E企业是定率征收的核定征收企业,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3年年度汇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2万元。2014年7月预缴申报中,《预缴申报表(B类)》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之前已累计预缴3000元,则减免所得税额为:30000*5%=1500元。申报表填报如下:

  

  项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4*5

  6

  30000.00

  ……

  税率(25%

  10

  0.25

  应纳所得税额(6*109*10

  11

  7500.00

  减:减免所得税额

  12

  1500.00

  已预缴所得税额

  13

  3000.00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

  14

  3000.00

  

  企业预缴时享受减免税3000元,当期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元。

  

  三、新办企业

  本年新办企业,在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增加“小微企业相关信息表”页面。本年新办企业若预计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由企业在“小微企业相关信息表”页面中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办企业享受小微减免税具体计算及申报表填报参照上文。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0701967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