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方便您就近办理涉税事项,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我局进一步扩大涉税事项“全县通办”的对象和范围。现将具体规定提示如下,敬请留意。
一、哪些企业适用“全县通办”规定?
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我局所有正常户纳税人均适用“全县通办”的规定,可就近办理相关事项。
二、哪些涉税事项可以“全县通办”?
您需要办理以下事项时,可就近至我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纳税申报(不含契税、车辆购置税申报)和普通发票明细数据报送;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IC卡、报税盘报税;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
(四)税控收款机具IC卡报税;
(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控数据盘报税;
(六)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
(七)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税控数据盘报税;
(八)机动车销售税控统一发票抵扣联认证;
(九)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认证;
(十)发票领购、验旧和缴销;
(十一)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开具;
(十二)印花税发售;
(十三)代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开具、缴销;
(十五)有奖发票兑奖;
(十六)由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日常涉税事项和由纳税人发起的涉税审批事项和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流程(不含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重新税务登记、遗失补证、房地产交易及出口退免税事项)。
三、哪些地方受理“全县通办”事项?
目前,我局共有9个办税服务厅受理“全县通办”事项,各办税厅的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邮编 |
1 |
第一税务所 |
崇明县陈家镇陈彷公路252号 |
59431754 |
202162 |
2 |
第三税务所 |
崇明县堡镇通富路130号 |
59422324 |
202157 |
3 |
第六税务所 |
崇明县东平镇北沿公路1725弄523号 |
59666037 |
202178 |
4 |
第七税务所 |
崇明县新河镇新中路853号 |
59687269 |
202156 |
5 |
第八税务所 |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366号 |
69613695 |
202150 |
6 |
第十一税务所 |
崇明县庙镇庙镇大街48号 |
59361907 |
202153 |
7 |
第十二税务所 |
崇明县三星镇星月路143号 |
59602710 |
202152 |
8 |
第十四税务所 |
崇明县长兴镇凤卫路38号 |
56858799 |
201913 |
9 |
第十五税务所 |
崇明县横沙乡新环路78号 |
56892721 |
201914 |
崇明县税务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