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3月1日起实施。昨天,从工商局获悉,根据新《公司法》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围绕公司设立制度进行的重大调整,将大幅度降低公司的设立门槛。取消营业执照年检,18种执照合为一种。
按照新规,今后,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明确规定外,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取消各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这让“一元钱办公司”成为可能。
除特定行业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将在下个月画上句号,今后将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替代取代企业年度检验制度。
那企业怎么提交年报呢?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可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过渡时期内资企业仍将通过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而这份年报中,要包括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以及企业联系方式变化情况等,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其载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满3年的,工商部门将作出永久载入异常名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