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至1月10日的7个工作日内,辽宁省各级工商机关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247户,包含公司制企业1954户,比去年同期增长46.6%,其中私营公司1762户,同比增长50.5%。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自今年年初辽宁省工商局发布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增幅较为明显,特别是准入“四个零”,引发了注册公司热。
“零门槛” 千元万元均可注册公司
事例:在新设立的公司中,千元公司、万元公司开始显现,目前,3万元以下注册公司的已有15户。如鞍山市绿枝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认缴数额为1万元,沈阳市尚善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认缴数额为1000元。
工商解读: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也就是通常讲的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将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特别是在公司登记时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也就是说,到辽宁省工商机关注册一户有限公司不再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千元、万元都允许注册公司,改革举措激发了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对创新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辽宁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实际上,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3万元最低注册资本,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中小微企业,这类企业加入到新一轮的创业行列,会形成强大的市场活力。
“零首付” 注册公司无需验资报告
事例:辽宁省工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零首付”出资公司比重较大。新设立公司中,章程约定零首付出资的公司为957户,占法人公司总量54.9%;章程约定设立时全额缴纳出资的公司为584户,占法人公司总量33.5%。
工商解读: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上述情况要通过辽宁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零首付”对于企业来说,既可以有效利用资金,又可以节省成本。如过去注册一家50万元的公司,验资需要5000元左右,如今这笔钱可以省下。
“零审查” 取消前置审批放开经营场所
事例:1月2日上午8时38分,沈阳市工商局为沈阳有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发了辽宁省第一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章程约定“零首付”出资,两年内缴付出资,公司登记地址为某小区住宅楼。
工商解读:改革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有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对省级及以下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备案一律停止执行。二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在国家没有依法取消前,必须到各地的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工商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辽宁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政府公示、企业承诺”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工商机关先行发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继而发证及事后监管的做法。目前,辽宁省工商局正在抓紧制定《辽宁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待履行相关程序后以辽宁省政府规章形式发布执行。
“零收费” 工商登记公司不花一分钱
事例:阜新市泓乔压型钢板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是阜新市工商局核发的该市第一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营业执照。该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办工商营业执照没花一分钱。
工商解读:目前,辽宁省工商局已在2013年明确停收个私协会会费的同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规定年检验照不得搭车收费。因此,办企业登记时,工商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营业执照工本费等,真正做到“零收费”。
辽宁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登记实行“零收费”,是工商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行政机关不能与民争利,要为民谋利,要把改革的红利惠及所有的创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