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市税务局、长宁区税务局和民政局的几位干部来到烈属李先生单位慰问。他们关心地询问李先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告诉他,正在享受的个税减免政策不但继续执行,减征幅度还有所提高。
几年前,李先生从税务部门获悉烈属能享受个税定额减免政策,便通过所在单位向长宁区税务局提出申请,现在每年都获得减征。他觉得,这项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残疾人、孤老和烈属的关怀,使他减轻了税负,得到了实惠,倍感温暖。现在又得知政策继续执行的消息,非常高兴,表示要马上登录税务网站,查询具体操作规定。
据了解,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限自今年1月1日起继续延长三年,每人每年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从原先的3600元提高到4500元。也就是说,这些人员全年需缴纳的个税税款总额,最多可以减免4500元。近期,本市税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残疾人、孤老和烈属所在的单位、社区以及发证机关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