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所属期为2013年11月)纳税申报期限为2日-16日(7日、8日、14日、15日除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抄报税期限为12月2日至13日。
2、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抄报税期限为12月2日至12日。
3、流转税(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为12月2日至16日。
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申报)申报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