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注册了一家合法企业,却从事倒卖个人信息的非法勾当。日前,经闵行区检察院起诉,张翔被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其同伙李某同罪获刑11个月。
开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查询
2006年,张翔以丈母娘的名义在嘉定注册了一家咨询公司。2007年,他结识了在辽宁某法院工作的法官黄某。张翔自称律师,谎称正在其他城市办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由于想查询当事人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希望黄某给他一些空白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次日,黄某便违规给了他一些盖有法院公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09年,张翔从公司辞职,并带着原公司的手下李某开始单干。此时,他的公司增加了一项新业务——查询公民个人信息。
网上买进信息后翻倍出售
张翔获得个人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网上购买。他以100元一次的价格查询车辆信息,600元至1500元一次查询银行账户及存款信息,200元至300元一次查询宾馆入住记录,600元一次查询出入境记录,300元一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得到这些信息后,他再以翻倍的价格出售给客户。另一条是主动出击、搜集信息进行贩卖。去年6月至10月,张翔陆续接到几单大生意,自行填写《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委托律师查询3家企业的工商登记档案及另一家企业股东名下的房产信息。
经举报,今年1月20日,张翔和李某分别在各自居住地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泄露渠道隐秘难一查到底
据李某交待,从2009年至案发,张翔所经营的公司大约做了600多单生意,营业额在300多万元,利润在50%以上。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今年4月以来,该院已连续受理4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这类案件有一些共同点,首先是以合法公司掩盖非法业务。其次是泄露渠道隐秘,难以一查到底。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通过搜索引擎、QQ群等联系卖家,网络支付完成非法交易,泄露信息的源头难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