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办于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茅: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企业的住所问题、经营场所问题提出了由各地来进行具体规定。住所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目前各地因为情况不一样,对住所登记条件也有所不同,一方面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企业以及初次创业的企业,对住所的要求不高,希望能够根据生产经营的情况自主选择住所,包括利用居民的住宅经商办企业。
另一方面,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住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可能会扰乱邻里的生活,造成民事纠纷。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是违章建筑或者是危险建筑,可能就会造成住所的合法性问题,造成危害隐患。所以这次注册登记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既要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特别是一些像电子商务、创意产业发展的要求,方便企业的注册登记。同时,也要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需要、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样既满足企业的需要,也满足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