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涉税审核、管理工作(不含综保区分局、临港分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受理仍由各大厅所负责。
2. 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企业,机关、医院、部分学校等事业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工作。
二、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中路108号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6881236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