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刘某某、李某某等人在亳州市注册成立了“亳州市亚龙商贸有限公司”,以投资养殖生猪能获得不低于40%-50%年利润,在安徽、河南、山东和江西等地进行宣传并设立分公司,先后与1000余名不明真相群众签订所谓的订生猪养殖《投资合作经营合同》。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非法吸收集资款达 3600余万元。
在获得大量现金后,该公司除采取本金和利息方式返还部分受害群众外,仅有500余万元用于所谓的厂房建设,近千万元被该公司高管及有关人员挥霍和分发。由于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最终该公司资金链于2012年底断裂,受蒙蔽群众相继到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成立专案工作组,并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最终查明了该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后该案被安徽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今年8月,专案组民警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查封,并多次采取抓捕行动。记者今天下午从亳州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已抓获涉案的该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6名,案件警方仍在侦办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