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取得的一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在开具时造成相关内容压线。请问,这样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答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上述公司取得的这份压线开具的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