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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港新区:开办公司涉嫌抽逃注册资金 |
2013/9/11 阅读次数:299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办事处(以下简称金港新区)是江夏区政府派出机构,为承担工程建设与招标,其下属的金港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武汉金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置业),一个依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哪里来的5000万元实有注册资金?
2011年,武汉市引进通用汽车项目,选址在江夏区西北部金口街道办事处临江范围内,面积31.28平方公里,人口约8000人。为配合该项目建设,江夏区政府设立金港新区。
一承担工程的公司负责人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反映:“金港新区为承担所有工程建设与招标,成立武汉金港置业有限公司,其公司刚成立根本不具备各项建设资质,而且也没有经济实力,凭什么承揽并发包工程?”
在网上查询“金港置业”,其金港新区的所有建设单位(招标人),全是金港置业。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经向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区分局查询核实:金港置业成立于2012年4月26日,经营地址为江夏金口街武嘉路1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车辆等配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这不禁带给我们几个疑问:金港置业是一个什么性质单位?注册资金5000万元从哪来?由谁投资?
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区分局登记注册科胡汉民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金港置业是有金港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投资实有资金注册,其注册资金由武汉信实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属独资企业。”
据江夏区编制办提供的金港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批复文件显示:该项文件是向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批复的,编制办主任称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与金港新区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综合服务中心为办事处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主要职责为承担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既然是事业单位,其经费应有财政拨款,金港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投资的金港置业实有5000万元注册资金从哪里来?金港新区办公室主任秦爱芬称是有财政局分两次借支的,注册后就还给了财政局。按秦爱芬的说法金港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存在虚假注册,抽逃注册资本。
为查明真相,《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向江夏区财政局核实,一负责人查询后介绍:“区财政局没有向金港新区借款,是由金港新区财政办事处借支的,这件事没有向局里汇报与备案。”
金港新区财政办事处张主任称,办事处是区财政局的下属单位;借款是否经过区财政局同意,张主任称采访要经过金港新区授权。
为查明5000万元实有注册资金的来龙去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又向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区分局核实,该局提供的金港置业注册相关资料显示:金港新区财政办分两次给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了5000万元资金,2012年4月提供了1000万元资金,用于注册公司验资;2012年12月12日又提供了4000万元资金用于增资。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
秦爱芬认为,所有公司开办初期的注册资金,都是借的。
这是否涉嫌抽逃注册资本?江夏区分局登记注册科胡汉民表示:“要调查后才能确定” 。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应予立案追诉。
另据知情人反映,金港新区还存在金港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经理、金港置业法人代表,全由金港新区主任担任;金港新区在掌管综合服务中心、金港置业公章外,还掌管下属8个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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