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1日举行的“加快推进沈铁企业登记管理一体化工作会议”上获悉,沈阳、铁岭两市工商管理部门将推出6大方面、13条沈阳、铁岭一体化措施。其中,扩大两市互认事项范围是此次措施中的亮点。
措施包括,凡沈、铁两市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两局企业登记部门实行互认,两市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级结果实行互认。凡在沈、铁两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的公证、认证文件,两局在一年内实行互认。沈阳、铁岭两市工商部门还将提高资源共享程度。两市开放企业登记业务数据电子查询系统,工商部门可互查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电子扫描档案,并互通违反工商法规的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的不良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