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营改增”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清算工作,圆满完成财政扶持资金的审核、上报和年度清算工作。经清算,2012年度全区符合“营改增”财政扶持条件的企业有293户,应拨付财政扶持资金13730万元。
为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算工作,宝山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对企业申报资料的核对审核,确保清算质量;二是加强对试点企业的培训辅导,确保企业掌握财政扶持政策内容、清算申报的相关要求等;三是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清算资料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