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跨两岸购物网站成为避税天堂,台当局财政主管部门12日宣布,自7月起,动员相关力量,先锁定大陆购物网“淘宝网”展开查税行动。台北税务部门说,只要与“淘宝网”有往来的卖家或消费者,以及岛内代购代付平台业者,均纳入查税对象。
据台湾《中国时报》7月13日报道,对大陆“淘宝网”快速崛起,台民意代表许添财曾指出,台湾去年通过大陆“淘宝网”进行交易金额高达500亿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1元人民币),每天有逾1万件淘宝包裹从大陆各地运送至台湾,不仅许多民众通过网购捡便宜,更有商家跨海批货,甚至部分网购业者舍台湾网站,直接到岛外网站卖东西。
台当局税务主管部门副主管许慈美说,台税务部门将会从金流、物流与资讯流三管齐下,要把现行跨两岸网络交易模式厘清,辅导相关业者设立营业登记、诚实纳税,把可能的逃税漏洞“补起来”,并建立起未来查税通则。
台北税务部门副主管王玠琛认为,民众直接或通过岛内代购代付平台业者赴淘宝网购物,只要超过门槛,就要缴纳营业税。若民众通过“淘宝网”批货,再到岛内贩卖,营业额超过门槛,依法都要设立营业登记,缴纳营业税、营所税等税。
营业负责人或股东若有分配获利也会有综所税问题。台当局出入境事务主管部门副主管曾瑞育强调,快递、邮包,都有既定通关模式与规定,尤其是邮包,通通都要照X光查验。
坊间传言只要通过邮局寄送就免税,完全是误传。曾瑞育说,只要完税价格在3000元新台币以上,就要课征进口税费,因此可能会有化整为零、钻漏洞的现象。只要发现好几批货物内部东西都一样,就会看寄件人、地址与收件人是否都一样,若是,就显示是“化整为零”,要合并算、累积计税。另外,卖方在岛外的跨境非实体货物交易,单笔支付金额超过3000元新台币,有无依规定缴纳营业税也是这次查核重点。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王文彬是台湾人,12日回台参与一场经济论坛。关于台财政主管部门对“淘宝网”交易启动追税,他表示不便回应,但淘宝并非B2C(商家到消费者)平台,而是属于C2C(个人卖家对个人)平台,即使大陆都还在研究、尚未对C2C交易课税,他不清楚台湾方面要如何课税。
台湾网购业者表示,除非“淘宝网”对台当局提供卖家个人资料,否则对卖家的课税难度颇高。以淘宝网数百万卖家的规模,台当局要筛选出台湾业者,将是浩大工程,如何追查买、卖方身份又无涉侵犯隐私,都是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