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市税务局的有关规定,税务登记办证流程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从提交申请资料并由税务机关正式受理开始,到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时限缩短到七个工作日,对新办企业场地核查由事前改为事后核查。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办(变更)税务登记办证质量,加快办证速度,从8月1日起,松江区税务局实行税务登记集中受理、集中审核、集中录入、集中发证的方式。具体办证地点为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松江区园中路2号办税服务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度,辅导纳税人规范、准确填报,确保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税务登记证件。
为了能切实提高新办(变更)税务登记的质量和效率,请纳税人或税务登记代理人员按照税务登记资料管理的有关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税务登记工作,以良好的税收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