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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 :企业还未年检 赶紧抓紧时间
2013/6/6    阅读次数:234     
  工商部门提醒,年检到期时间为本月30日,未年检的企业赶紧抓紧时间办理。

  据注册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年度检验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采取了年检公告、短信提示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并引导辖区企业参加年检,并实行了分时分段年检办法,科学分流年检工作量,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按照以往惯例,6月份将是年检量的高峰期,许多企业习惯于最后关头“抱团”年检,这不仅会增加窗口工作量、降低年检效率,也不利于企业及时对不符合规定的注册登记事项进行整改。

  工商部门提示广大企业,按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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