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浙江省工商局与义乌市政府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义乌市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此次推行义乌商事登记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国际贸易产业链为脉络,努力把义乌打造成“审批最快、服务最优、保障最好”的示范区。重点领域是国际贸易产业链上的各相关行业,以电子商务、商品采购为核心,进而辐射到仓储管理、货运代理、国际物流、报关报检代理等上下游配套产业。
《实施意见》在进一步落实省工商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效能七项举措基础上,推出了四个方面政策。
降低试点行业企业准入门槛
《实施意见》规定,扩大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商品采购主体类型。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在允许以内资公司登记商品采购主体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的公司。工商、海关、税务等部门探索建立联合监管与服务机制,促进国际贸易产业链的更加完善。
支持新兴行业特色用语。允许试点行业企业使用“网络贸易”、“商品采购”、“电子商务秘书”等反映企业经营模式和特点的新兴行业用语。全省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率先在义乌试运行。
放宽试点行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试点行业企业以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各类园区管委会、市场举办者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除外),允许通过电子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
降低主体准入门槛。降低试点行业企业的注册资本门槛,允许试点行业企业经批准后延期三个月首付注册资本,首期缴纳20%,剩余部分2年内到位。
构建信息公开新型监管模式
《实施意见》规定,建立健全与放宽准入相配套的新型监管模式。以加强有效监管为导向,搭建商事主体信息网上公示平台,凡可确认的任何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以及诚信信息,全社会共享。
据了解,义乌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方面此前已做了大量探索性工作,20余个政府部门的监管信息实现集中,消费者和交易相对方均可对主体信用进行评价。经营户的信用等级情况如何,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设立在市场内的200多台电子触摸屏进行查询,并且可以现场评价。
今后要在此基础上,搭建并完善商事主体信息网上公示平台,凡可确认的任何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以及诚信信息,全社会共享,以形成商事主体“一旦失信,人人可知,处处受限”机制,实现企业自律、行业自治和政府监督有机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
改革现有工商年检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年检,简化年检手续,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提交审计报告的以外,其他行业一律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