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案件,涉案税额高达250万元。
2011年3月底,被告人王某使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成立六安市某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先后向新疆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8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74471.9元,税额1507401.9元;向宁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514252.1元,税额801216.1元;向郑州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86192.4元,税额186882.66元。综上,邝玉中虚开税额计2495500.6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数额分别达到数额巨大、较大,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