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宣布推出加快推进临港地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10条政策,政策包括进一步改革登记制度,优化临港地区企业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创新登记方式,促进临港地区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优化登记服务,提高临港地区企业登记效能;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完善临港地区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
据介绍,新政策充分利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注重体现工商部门对临港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和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支持,最为瞩目的亮点主要有三:
试点“零首付”注册。推动人才集聚、企业创新,率先在全市探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改革举措,推出创新创业人才“零首付”创业新政策,允许到临港地区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在临港软件园等高新产业园区内的创业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员在临港地区投资设立的符合临港地区产业导向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登记在临港地区的科技型有限公司,经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认定,可实行“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促进临港企业加速发展,为即将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先行实践。
“临港事临港办”。进一步简政放权,为临港发展提供特别服务、“贴身”服务,如集团母公司在临港地区的内资企业集团、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资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和交通运输企业等的设立登记,均可直接就近在临港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注册登记,支持临港企业做大做强,加快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
服务企业“集中登记”。突破场地瓶颈,在全市率先推出扩大企业“集中登记”范围,对在临港地区设立为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且不扰民、不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服务业企业,可以在临港地区管委会指定的场所内进行集中登记,进一步促进临港地区现代服务业良性发展,进一步发挥临港产业集聚效应。
新政策中还包括:在临港地区设立的企业,经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同意,允许在名称中使用“南汇新城”、“临港”等作为企业字号,进一步凸现临港品牌效应;支持临港地区建立新兴行业跟踪研究机制,探索并实施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规则,允许临港地区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推进新兴行业加快发展。此外,新政策对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发展以及临港地区商标战略实施也给予了大力支持,进一步细化落实了“临港30条”:如鼓励外商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支持临港地区开展航运经纪人和经纪企业登记试点,支持外资利用合伙制等形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放宽总部型企业的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临港地区总部企业在名称中使用“研发、销售、采购、结算、品牌”等字样,突出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品牌中心等功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