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临港地区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在临港软件园等高新产业园区内的创业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员在临港地区投资设立的符合临港地区产业导向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登记在临港地区的科技型有限公司,经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认定,可实行“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