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广告业准入门槛降低,3万元就能注册广告公司。”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取消不利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
“允许租用或自用家庭住宅为广告企业住所,对房屋开发者或实际所有者出具的能够证明房屋归属合法安全使用的文件、材料,可视为办公场所证明。”意见提出,今年起,允许印刷、打字等与广告业相关的个体工商户兼营广告设计、加工、制作业务,不再进行广告单项前置审批。在注册资本上,对以广告创意设计、广告策划等智力型广告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广告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可降低到3万元;凡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子公司3家以上、集团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办理集团登记。
此外,放宽广告企业名称核准条件,对冠以“内蒙古”名称的,注册资本可由300万元降至不低于200万元;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文化传媒”、“广告创意制作”等新兴行业用语;允许广告企业在牌匾中将企业名称简化使用,允许连锁广告企业使用总部字号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广告经营额力争达到5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