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纳税申报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告知书
2013/2/5    阅读次数:1729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纳税申报制度改革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纳税申报制度改革的公告〉的意见》(沪国税征科〔2013〕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符合纳税申报制度改革条件纳税人的有关改革内容告知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符合纳税申报制度改革条件的纳税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实行按季纳税申报,如涉及出口业务,实行出口货物劳务免税按季申报。即应在2013年4月规定的申报期限办理2013年1月至3月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季度以此类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申报表表式不变,应按季汇总填写并报送。

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仍按原规定执行,申报要求没有改变。

三、自2013年1月1日起,符合纳税申报制度改革条件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需要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纳税资料应分月填写按季报送。即应在2013年4月规定的申报期限报送2013年1月、2月、3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他季度以此类推。其中,属于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的纳税人,为缩短办税时间,如每月已制作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也可以随月度申报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一并报送。

四、符合纳税申报制度改革条件的纳税人如有税控收款机(器),2013年2月、3月、4月仍应按照各月规定的申报期限完成抄报税。自2013年4月起,税控收款机(器)的抄报税期限也相应调整为每季度第一个自然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即2013年4月至6月的税控收款机(器)开票数据,可集中至2013年7月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抄报税,其他季度以此类推。

五、有关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请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并办理网上申报前,务必做一次强制更新系统核定,程序会自动更新有关纳税信息,如对核定信息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主管税务所联系。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的纳税人,请确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及抄报税,并在办理纳税申报前按照本告知书的要求确保纳税申报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0701967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