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基地、经济小区的走访检查,对经营范围中包含教育信息咨询的企业进行排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培训经营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和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等情况。
二是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巡查力度,将教育培训机构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对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中发现有未经批准取得教育培训许可证擅自开展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及时抄告相关教育、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