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82号令)规定,经有关方面推荐和审核,现组成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本届评审委员会(2012-2014年)委员由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组成。现将委员名单公告如下:
主任委员:
吴振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主任委员:
陈学军(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贝艺(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于丽英(市人大代表)
王文杰(全国劳模)
王惠芬(虹桥新城居委会)
冯春华(市人大立法听证会代表)
朱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刘正东(市人大代表)
刘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军华(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刘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
刘荣明(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刘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刘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刘敏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刘新利(上海市税务局)
江君芬(市人大代表)
张义澎(上海市财政局)
张华鲁(上海海关)
陈乃蔚(复旦大学法学院)
芮文彪(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
吴冲锋(上海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寿步(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金亮(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杨莉(上海市统计局)
林海涵(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
胡云芳(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赵凯(上海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赵烨(市人大代表)
陶爱莲(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陶鑫良(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钱新林(上海市商标协会)
黄武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雷鸣(上海市律师协会)
傅强国(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
彭镇秋(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注:1、市人大财经委推举人选暂缺待补。
2、每年参加评审会议的委员应从上述人员中按规定抽取27人。
特此公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