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促销广告监管。认真审查促销活动中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查类似“血本甩卖”、“转租清仓价”、“跳楼价”、“处理价”等虚假降价行为,严查临时提价然后在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打折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二是规范促销行为。严查利用质低品次的商品作为奖品或赠品进行促销的行为,以及以促销手段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及以次充好商品的行为。三是严查“霸王条款”。大力宣传市局叫停的首批20款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内容,督促商家禁止出现“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特价、降价、处理、打折、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商家促销对赠品质量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行为。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值班,畅通12315等各种举报渠道,确保24小时投诉无障碍,对促销消费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