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关于上海银行业理财产品广告宣传的规范要求
2012/9/10    阅读次数:146     

各媒体单位,各广告经营单位:

    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在2012年6月28日也发布了《上海银行业理财产品销售宣传用语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广告宣传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工商局作出以下广告审查提示: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二、商业银行为销售其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和文字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笼统地规定各类投资产品的投资比例均为0至100%;

    (二)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承诺或者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达;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

    (四)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若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价结果,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的名称和刊登或发布评价渠道与日期;

    (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户忽视风险的情形。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广告中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注忠告语“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广告中宣传风险揭示内容的,应当与理财产品类型相对应,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提示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内容;

    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广告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内容的,应当以醒目文字提示客户:“测算依据和方式见销售文件,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五、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广告中引用统计数据、图标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明来源,不得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宣传过往业绩的,应提示“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请相关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根据本审查提示的内容对代理、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广告进行整改,并加强广告审查,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0701967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