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14类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等特点。
缴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发生纳税义务行为时,实行“三自”缴纳办法,即由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
贴花注意事项
1 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起贴花;
2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严禁揭下重用;
3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4 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纳税凭证,纳税人须按规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备纳税检查。
属地管理
根据印花税属地管理的原则,纳税人单笔购买5000元以上印花税票的,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印花税代售点;对非指定代售点上门兜售税票的,应拒绝购买,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违规处罚
印花税票的购买和使用情况列入各项税务检查的必查范围。纳税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对购买及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对存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及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等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