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海葵”影响,为方便纳税人办理8月份纳税申报事宜,现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调整至8月17日(周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