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该局“新十五条”服务举措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农民”身份的确认由户籍认定进一步延伸至职业化认定,鼓励有技术、资金或管理经验的法人或自然人成员加入合作社。二是顺利登记“上海李杰联益农业合作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有限公司与合作社的有机结合,并开创了崇明地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作价进行入股出资的先例。三是走访辖区大型合作社,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实现大规模合作社分支机构的集中登记。四是通过调研打造特色工作的突破点和闪光点,着重合作社的非货币资产出资,协助绿华、庙镇等地区有关合作社其筹建新型合作(联)社。